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兴隆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九届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兴隆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运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停用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betway必威体育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betway必威体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下简称设施),是指对农村村屯生活污水进行储存、消纳、处理(净化)的建(构)筑物、设备和进行收集、输送的管道、边沟及相关附属设施。
第三条 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群众参与”的原则,实现设施持续发挥治理作用。
第四条 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作为设施运维主管部门,承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具体工作,对所管辖设施建立档案,并结合实际,科学测算资金需求。
兴隆台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定期对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进行监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