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为全力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现就办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办理任务
今年,区政府系统共承办各项办理任务159件,包括:
1.人大代表建议46件(附件1)。其中:城市建设类18件,公共管理类1件,环境管理与保护类1件,交通管理类6件,教育管理类4件,经济建设类1件,民生保障类7件,社会保障类1件,社会治理类5件,社区安全保障类1件,食品安全监管类1件。
2.政协提案113件(附件2),其中:科技与经济建设类25件,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21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类9件,文化教育卫生类24件,改善民生类27件,其他类7件。
二、办理时限
各主办单位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反馈办理完成时限截止为8月20日。协办单位向主办单位反馈协办意见截止时限为5月25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办复的,须提前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书面说明,经同意后可作延期处理。
三、办理要求
(一)研究办理
1.明确责任。要严格落实“三级办理责任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人员具体办,建立工作台账,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