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225

兴隆台区农业农村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1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先后设置“机构主要职能、领导班子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重点领域--涉农补贴、扶贫”等多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杜绝消失泄露公民个人隐私和“抄作业”现象。集约化后台具有敏感词、个人隐私检测功能,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同时依法爱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66余条,公开信息内容涵盖农业农村政策文件、涉农补贴公示,上级专项资金公示、返贫监测信息等。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我局根据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并连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技能。加强整合、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