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支持妇女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加速行动。
十年来,兴隆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积极为妇女事业的发展及《兴隆台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各有关部门在区妇儿工委的带领下,勠力同心,部门联动,共同为妇女事业快速发展出谋划策,使得我区妇女事业得到健康发展和快速提升,强化妇女卫生服务,妇女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实施公平教育政策,妇女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坚持就业平等战略,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机会更加平等;扩大覆盖范围,妇女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不断提高;优化生存环境,妇女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坚持源头维权,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妇联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积极参政议政或参与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各项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全区妇女的地位更加彰显,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日俱增。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妇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妇女发展存在差距,农村妇女民生保障力度还需加大。妇女在就业、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方面平等权利的保障仍面临现实困难。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有待全面提升。针对妇女各种形式的歧视不同程度存在,性别平等观念有待进一步普及,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使命艰巨、任重道远。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更高水平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对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显著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出了更高要求。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一个妇女免于歧视的世界,打造一个包容发展的社会,对推动全球性别平等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科学规划妇女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团结引领妇女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盘锦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盘锦市兴隆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betway必威体育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和妇女、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半边天”作用,保障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妇女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betway必威体育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妇女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专项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同部署、同落实,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betway必威体育更公平惠及广大妇女。
3.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
4.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各方面的发展利益,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均衡发展,协调推进妇女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
5.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发挥妇女的重要作用,促进妇女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踊跃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总体目标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创新完善。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展望2035年,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妇女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
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2%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到2025年控制在11/10万以下,到2030年下降到10/10万以下,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3.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到2025年达到82%以上,到2030年达到85%以上。
4.妇女的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其中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率分别达到80%及以上和90%及以上。宫颈癌治疗率达到90%以上。HPV疫苗要适度向适龄女童倾斜。
5.积极生育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意愿妊娠。
6.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减少,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98%以上,艾滋病、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达到95%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
7.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5%,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8.普及健康知识,妇女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35%。
9.改善妇女营养状况。妇女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到2025年和2030年,妇女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在2019年和2022年基础上提高10%。
10.预防和减少孕产妇贫血。孕产妇贫血率到2025年控制在14%以下,到2030年控制在10%以下。
11.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8%以上,提高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比例。
12.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策略措施:
1.完善妇女健康保障制度机制。深入实施“健康盘锦妇幼先行”,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统筹完善医疗、医保、医药和监管机制,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可负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大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服务环境和设施条件。关注妇女的特殊需求。完善流动妇女健康管理机制和医疗保障制度。
2.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基础设施和网络体系建设水平。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实施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保障妇女儿童享有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强化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监管,促进妇幼健康新业态规范发展。
3.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针对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健康需求,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坚持保健与临床结合,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疾病防治和疾病康复中独特的作用。为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
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保持适宜生育间隔,合理控制剖宫产率。进一步优化婚前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和产后康复等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升优生优育水平。加强孕产妇特别是流动孕产妇的管理服务,将孕产妇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持续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孕产妇住院分娩和危重孕产妇救治提供必要救助。
5.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建立健全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转诊、治疗。随访一体的实施机制。加强妇女常见病的健康指导、综合干预和治疗。用人单位每年为女职工安排1次妇科检查。加强青春期女生和农村地区妇女生理卫生健康教育,改善卫生条件。加大对妇女卫生用品的质量监督与卫生检查,提高妇女卫生用品合格率。
6.加大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救助力度。完善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普及宫颈癌、乳腺癌防治知识,提高妇女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探索推广适龄妇女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全面实施适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筛查行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促进70%的妇女在35—45岁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逐步提高农村妇女和城市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率和人群覆盖率,落实经费保障。用人单位至少每2年为女职工安排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持续实施宫颈癌、乳腺癌患病困难妇女专项彩票公益金救助项目,进一步扩大救助覆盖面。
7.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普及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疾病防控知识。在学校教育不同阶段以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实用的健康教育,促进学生掌握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男女两性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倡导共担避孕责任。将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自主选择权。落实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加强产后和流产后避孕节育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预防非意愿妊娠。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范不孕不育症诊疗服务。提供科学备孕及生育力评估指导、孕前优生服务。
8.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开展预防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妇女感染者特别是流动妇女感染者的医疗服务,提高随访率。对所生儿童进行规范干预。为有需要的孕产妇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健康咨询、心理和社会支持等服务。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和志愿者面向有需要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开展扶贫救助、关怀救助等公益活动。
9.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服务网络。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根据妇女需要开展心理咨询、评估和指导,提高妇女心理调适能力,预防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加大对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强化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在妇女保健和临床诊疗中的应用,加强医疗机构在诊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鼓励社区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支持。切实做好、普及妇女心理筛查,尤其是教师等职业女性。
10.提升妇女健康素养。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持续深入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教育,规范发布妇女健康信息,引导妇女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学习健康知识,掌握身心健康、预防疾病、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知识技能。开展我区地方病流行特点与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妇女参与传染病防控、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面向妇女开展控制烟草危害、拒绝酗酒、远离毒品的宣传教育。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倡导女性理解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展开健康生活方式、适宜方法、文化常识,并运用这些中医传统保健知识和能力维护促进自身健康。引导妇女积极投身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11.提高妇女营养水平。持续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提高妇女对营养标签的知晓率,促进妇女学习掌握营养知识,均衡饮食、吃动平衡,预防控制营养不良和肥胖。开展合理膳食行动,面向不同年龄阶段妇女群体开发营养健康宣传信息和产品,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重点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开展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的营养监测和评估,预防和减少孕产妇缺铁性贫血。预防控制老年妇女低体重、骨质疏松和贫血。
12.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不断提高妇女的体育活动意识,培养运动习惯。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妇女健身的指导和服务。引导妇女有效利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入各类健身组织。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鼓励支持工会组织、社区开展妇女健身活动。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2.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3.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明显增强。
4.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在园男童女童比例保持均衡。
5.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8.5%以上。
6.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水平逐步提高。
7.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
8.女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加大。男女两性的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断缩小。
9.女性终身学习意识不断增强,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10.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
策略措施:
1.面向妇女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促进妇女更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厚植爱国情怀,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奋力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为夺取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贡献。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管理全过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融入学校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各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2.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增强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落实到各级各类教育内容、教学过程、学校管理中。加强对课程设置、教学过程的性别平等评估。
3.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适时出台性别平等教育工作指导意见。推动中小学开发性别平等课程,加强专题师资培训。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内容、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
4.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资助困难家庭女童和残疾女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着力保障农村地区和困难群体女童、孤儿、残疾女童、随迁女童和留守女童就近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5.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确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加大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守法意识和自觉性。健全精准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女童失学辍学问题。保障农村女童、留守女童、随迁女童、残疾女童以及学业困难女童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
6.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的水平。保障女性特别是农村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权利和机会。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女性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提高女性自主选择能力,破除性别因素对女性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
7.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完善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专业设置,提供多种学习方式,支持女性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女性成为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辽宁工匠、大国工匠。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教育,增加职业培训机会。根据残疾妇女身心特点,合理设置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
8.大力提高女性科学素质。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度。开展女科学家进校园活动,发挥优秀女科技人才的榜样引领作用。引导中小学女生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竞赛,培养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入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支持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9.大力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多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关注义务教育阶段女生爱科学、学科学的兴趣和志向。引导高中阶段女生养成科学兴趣和钻研精神,支持有意愿的女生报考理工类院校。加大女性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在实践中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引导女性从事科学和技术相关工作,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会。
10.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支持。建立完善更加开放灵活的终身学习体系,拓宽学历教育渠道,满足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鼓励女性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提高女性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为女性提供便捷的社区和在线教育资源,为进城务工女性、女性新市民、待业女性等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满足老年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11.持续巩固女性青壮年扫盲成果,完善扫盲工作机制,消除女童辍学现象,杜绝产生新的女性青壮年文盲。深化继续教育,提高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
12.构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促进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鼓励学校设置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骚扰的相关课程,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履行查询法定义务,对不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进行处置。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盘锦市兴隆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
2.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
3.妇女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女性就业总量和结构性矛盾得到缓解。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
4.促进女性人才发展。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女性劳动者适应技术变革和产业转型能力不断提升。
5.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6.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和健康得到保障。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
7.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益,平等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得到保障。
8.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9.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充分发挥。
策略措施:
1.完善落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法规政策。制定实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创新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政策措施。创新制度机制,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职业退出、土地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为妇女充分参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创造有利条件。
2.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对招聘、录用环节涉嫌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依法惩处。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就业性别歧视自查自纠。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提出纠正意见,或者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性别歧视的诉讼。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调监督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招录(聘)和职工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发挥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领作用。
3.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化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妇女就业的人岗对接,加强妇女就业指导。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吸纳妇女就业的功能,支持妇女参与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促进妇女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行业就业。加大帮扶力度,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举办女性创业创新赛事,鼓励支持妇女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妇女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扶持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妇女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投身科技创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创业。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宽妇女创业融资渠道。
4.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服务,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提升就业能力。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拓宽女大学生就业渠道。举办女大学生专场招聘会,结合产业升级、区域发展、乡村振兴开发betway必威体育高质量就业岗位,为女大学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创造更加稳定有力的环境空间。畅通基层成长发展通道,鼓励女大学生到民生急需领域、社区基层、中小微企业或新经济领域就业。
5.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妇女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转岗就业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等,并占一定比例,提升妇女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不断提高妇女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中的比例。提高妇女就业层次和质量,逐步实现妇女就业结构与盘锦产业结构同步优化。统筹发挥实体经济、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支持政策联动作用,催生吸纳就业新市场主体。逐步消除职业性别隔离,提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扩大农村妇女转移就业规模,缩小男女转移就业差距。
6.加强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强化制度保障,形成有利于女性技术工人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激励女性科技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立足岗位锐意创新。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专业知识、科研管理、创新创业等的培训。
7.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障收入公平。促进女性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掌握和应用,提高女性职业竞争力。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实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资源制度,畅通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
8.改善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状况。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和健康宣传教育,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宣传执行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和女性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意识。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防护和职业健康监督保护,保障女职工在工作中免受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生产工艺的危害。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落实哺乳时间和产假制度。
9.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加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指导用人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执法措施。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体制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女职工维权仲裁庭,依法处理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加强对新业态等领域灵活就业女职工的服务保障和权益维护工作。
10.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调岗、予以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推动落实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和专项执法行动。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再就业提供培训等支持。推动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需要建立女职工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托管服务。
11.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经济权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依法保障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权益,确保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保障进城落户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畅通经济权益受侵害农村妇女的维权渠道。
12.支持脱贫妇女稳定增加收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扶持发展适合城乡低收入妇女自主发展的手工编织、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项目。通过致富带头人培育、以工代赈等方式,支持农村妇女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大力开发、规范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弱劳力、半劳力妇女增加收入。
13.支持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积极发挥妇女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大力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鼓励支持妇女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高素质女农民培育,创建巾帼科技培训示范基地,培养女农民成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农技协领办人和新型农业经营管理能手。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